1.完成课程中指定的所有课程。 平均绩点必须不少于3.00(含满分为4.00或同等成绩的系统)。
2.按照大学设定的标准和条件通过英语考试。
3. 通过综合考试后有将资格开始撰写独立研究的小论文。
4.提交论文并通过委员会的最终答辩,该委员会必须由大学内部的专家和来自外部具有资质的答辩委员会主席共同组成,并且必须是开放的系统供所有感兴趣的人听。
5.根据高等教育委员会的公告,学生必须拥有在国家或国际期刊上发表的论文的学术成果,且其质量必须符合《关于研究学术期刊以传播不少于一项学术论文或向学术界展示论文的准则》: 不止一次以演讲或海报形式召开的学术会议,全文发表的文章已在会议纪要中发表(或在发表过程中)。
6.如果学生从外部机构获得奖学金,则学生的毕业标准必须符合机构的标准,且不得低于完成课程的标准。
7.大学毕业生课程的完成标准根据课程级别的标准。